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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人死亡公房无同住人的

2023-10-05 21: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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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10-05 回复

专业分析:

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无同住人的情形: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以上情形之外的公房承租人死亡,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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