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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暴法官教你维权吗

2022-11-07 11: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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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7 回复

专业分析:

遭遇家暴法官教你维权 3月1日起,中国首部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正式实施。《反家暴法》有什么亮点?家暴受害者如何用新法律武器维权?日前,记者采访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家暴常常“认定难” 五华妇女林某与廖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了15年,因廖某经常对林某实施家庭暴力,林某对廖某恨意渐深,2013年1月24日,林某与陈某一起将廖某击打致死。林某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介绍,在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家暴行为认定难、举证难、取证难等情况。由于家暴行为与诉讼通常间隔一段时间,施暴痕迹难以查证,而家暴伤痕在对方否认下往往难以认定为系其暴力所致。此外,家暴行为由于其特点,鲜有目击证人,即使有也很少愿意作证。且证人多为一方亲属,证明力较弱。“通常,不少受害女性受传统教育影响、自身条件限制等因素,在遭受家暴时往往选择隐忍。所以,在离婚案件中,最终认定存在家庭暴力的并不多,以家庭暴力为由判决离婚的更是少之又少。”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曾园芳告诉记者,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刑事案件反而偶有出现,原因都是一些受害人到了忍无可忍之时,冲动地选择偏激的方式进行错误的反抗,结果再次造成悲剧。 法官支招如何依法维权 如何正确地运用新法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呢?法官曾园芳建议,家暴受害者应勇于反抗、善于维权,既要敢于运用法律维权,更要善于利用法律维权。遇到家暴时,首先要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避免激化矛盾,防止施暴者变相加重家暴,有机会应迅速离开现场。同时,应及时报警,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请他们进行处理,并要求留下笔录。受害者也要善于收集保存证据,利用手机等设备录音录像,寻求邻居、亲属等目睹家暴事实的证人作证帮助。如果受伤了,要尽快到医院诊断,请求出具诊断证明,并请人拍下伤处的清晰照片,保存好,以作为证据。另外,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曾园芳建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申请保护的内容特别重要,尽量具体和实用。 《反家暴法》的几大亮点: 一、经常性谩骂、恐吓也属于家暴。 二、发现家暴不报案将担责。新法规定,反家庭暴力工作不是某个组织的事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其他单位,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遭受了家庭暴力,有责任、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不报案的情形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三、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反家暴法。即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 四、公安告诫制度。家庭暴力情节轻微,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这个告诫书可成为法院审判家庭暴力案子的证据。 五、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当事人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状况,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应受理。对一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强制、威吓无法进行申请的特殊人,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还可以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必须受理,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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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3、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刘伟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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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遭受家庭暴力,可以报警,也可以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夫妻一方遭受家暴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三、夫妻一方因遭受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副本和相关证据,并且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证明家暴可以提供以下证据: 1、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告诫书。 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 4、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 5、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同时可以进行伤情鉴定,由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作为家暴的证据。 6、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者解决过程等的视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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