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2、用人单位何时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已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到原办理登记的社保分中心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4、如何申报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于每月的8日前,向所属社保分中心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经核准后在3日内以货币形式缴纳。缴费数额为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5、如何办理工伤职工登记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需在工伤认定当月的26日至次月10日前,到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工伤职工登记手续。 6、参保职工个人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费参保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7、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需具备哪些条件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须具备的条件是:一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为职工足缴纳工伤保险费。二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或者患职业病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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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要准备的工伤认定证明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收原件);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收复印件,验原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首诊病历及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收复印件,验原件); 4、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验原件); 5、受伤职工的考勤记录卡(考勤表)(收复印件,验原件); 6、证人证词(原件1份,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及其他证据材料(如: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收复印件,验原件); 7、属交通事故伤害的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收复印件,验原件); 8、受伤职工未参保且用人单位商事登记不在深圳的,提供用人单位商事登记资料(收复印件); 9、属因工外出期间受伤的,提供因工外出证明材料(收复印件,验原件); 10、属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提供上下班路线图及住址证明(收原件); 11、死亡的,提供死亡记录(盖医院公章,收复印件,验原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法医证明(收复印件,验原件)。
工伤认定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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