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原告不在家法院传票到被告人家里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传票下来,当事人不在的,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一般是法院会采取便民原则通知到家人的,事先会通知,不会直接进行邮寄。你要做的是先去当地法院立案庭询问是否有此传票记录。
传票不能送的被告人手里的,法院可以选择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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