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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如何办理财产分割

2023-07-31 21: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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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31 回复

专业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第9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该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根据产生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各自所有,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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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案例的处理:离婚财产首先可以由双方自行通过离婚协议进行分割,双方不能就分割协议形统一意见的,可以由法院通过离婚判决分割。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离婚财产分割是这样的: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夫妻一方财产归一方所有,不用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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