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解除社区矫正的人员,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将其纳入安置帮教工作的范围,施以三年的继续帮教。司法所应当在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当日,告知其安置帮教有关政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当与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做好交接,转交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户籍地与居住地分离的,居住地司法所还应通知户籍地司法所,户籍地司法所应当与居住地司法所签订帮教委托书,居住地司法所应当接受户籍地司法所的委托。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仍需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司法所应当在矫正期满当日予以告知,并书面通知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后,司法所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并向区县司法局书面报告。区县司法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区县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分县局,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还应书面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或者其原服刑监所。司法所应当在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其档案进行整理并移送区县司法局。区县司法局应当将其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合并整理归档,统一进行保管。
针对缓刑三年多三年有待于社区矫正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被判处缓刑实行社区矫正的,那么就是缓刑的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一种在社区对违法人员进行矫正的措施,许多被判处缓刑,假释,社区康复戒毒的人员都有可能纳入到社区矫正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缓刑必须要社区矫正。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