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部门应当将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按照规定实施社会救助,促进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就业工作。 2、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阳光工程安置基地(点)和乡镇(街道)、社区建立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或者流动服务站(点),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提供戒毒药物维持治疗。 3、工商、税务部门对安置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企事业单位,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加强指导扶持,提供优质服务,按照规定落实各项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
针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就业和社会救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社区康复和社区戒毒的区别:时间段不一样,一个为戒毒期,一个为戒毒后。根据《禁毒法》的规定,社区戒毒是指吸毒成瘾人员经发现并检测确认后,县级公安机关判定其符合社区戒毒规定的,责令吸毒人员在其生活的社区,由有关基层组织和机构对其进行戒毒治疗、辅导和帮扶的一种戒毒措施。
戒毒包含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戒毒这几种类型。社区戒毒的期限一般为三年,且戒毒人员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社区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一般为2年,必要的时候可以延长一年。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