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发、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九)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针对建筑工程合同结算方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我国目前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第二种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第三种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第四种目标结算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施工单位还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第五种,是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1、分段结算。这是指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其那个工程价款可以在每月预支。 2、竣工后一次结算。对于规模较小的项目,可实行工程价款每月预支,那么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 3、按月结算。 4、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的这个结算方式。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