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管理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颁布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相关规定,负责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宏观管理;(二)审批发布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三)负责新闻出版领域国家标准的申报;(四)负责新闻出版领域行业标准的批准发布,并报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五)受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委托,管理新闻出版领域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六)批准成立新闻出版领域的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七)批准成立新闻出版领域标准注册管理机构;(八)审议、决定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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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了“行政处罚”的概念。 2、新增行政处罚的种类。 3、执法重心下移,赋予“乡、镇、街道办”一定程度上的行政处罚权。 4、对部分案件延长了行政处罚时效。 5、“听证范围”的扩大,听证程序时间更改。 6、大力推行“柔性执法”,明确首违可以不罚。
性骚扰这种在社会上受到极大关注而又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问题,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对妇女进行性骚扰”;“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对妇女进行性骚扰,受害人提出请求的,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容易构成猥亵罪,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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