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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了,和老公感情不好,分居半年,只是还未提出离婚,打电话说要起诉他,请问这样他会坐牢吗?

2019-12-28 14: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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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宝龙律师

2019-12-28 回复

专业分析:

首先,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若干意见》规定,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但是需要到对方服刑地的法院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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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该离婚,并且在离婚时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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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离婚和他人同居,是否会坐牢,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关键看和他人同居时,是否以夫妻名义。 第一种情形:如果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周遭邻居证明他们是夫妻关系,就涉嫌重婚罪。 第二种情形:双方不以夫妻名义,那就不构成重婚罪,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以夫妻名义同居,可以通过以下两方面进行认定: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因为举行结婚仪式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买住房的; 除了以上“以夫妻名义”的行为以外,当事人同居生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以配偶的名义签名、陪侍; 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名义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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