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告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抵押担保的问题,可以依照下列法律规定进行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针对原告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抵押担保的,需要按照什么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是不需要进行抵押的,只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诉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诉中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并不是绝对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数额。应当提供担保的是诉前财产保全。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