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变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中指出:“傅家顺在离婚后,未征得陈森芳同意,单方面决定将陈昊彬的姓名改为傅伟继,这种做法是不当的。现在陈森芳既不同意给陈昊彬更改姓名,应说服傅家顺恢复儿子原来姓名。”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工伤法律咨询,就在受到伤害之后,在找律师咨询问题的情况下所做出来的。其实就是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而受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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