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2)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 (3)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 (4)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5)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针对刑事拘留所采取哪些强制措施,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被刑事拘留可以聘请律师。 法律规定,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强制执行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具体的包括:第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第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第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第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第五、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以及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