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17 回复
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财产继承顺序:继承开始,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专题
2022.09.17
2022.03.27
2022.08.03
2022.03.26
2023.01.02
网友热门关注
1,180人已观看
1,591人已观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当中分居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当中退伍费夫妻共同财产划分
407人已观看
1,759人已观看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