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的几种方式是:1、房屋抵押担保这种担保方式是目前为止最为常见的一种抵押贷款形式。即个人用个人或他人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这种贷款的受理通过率较高,且额度也比较高,但是当贷款人无力还贷之后,抵押房产就会成为银行产物,银行有权利对其进行拍卖,赔偿贷款人的欠款。2、自然人担保自然人担保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自然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若是选择自然人担保的话,那么借款人是需要向银行提供个人资质较好的担保人的话,否则银行是不会认可担保符合条件的。3、质押担保如果借款人手上有债券、存单、股票等,也可用其作质押,申请质押贷款,不过贷款额度要根据质押物的实际价格来确定。4、最后,银行个人贷款担保所要求的质押物或担保人都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才可以申请,如质押物需要有相当的市场价值,而担保人则需要有一定的信用或社会地位,只有符合条件的银行才会给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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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果属于债务人贷款过后无力偿还的这种情况,那么可以跟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另一种则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属于永久无力清偿的这种情况,那么就只能通过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进行债务清偿了。
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是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的。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担保的方式不一样,就需要采取不同的索偿措施: 1、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可自债务人逾期还款之日起,在担保期间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间的,债权人可以自债务人逾期还款之日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若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间或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的,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2、担保合同明确约定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只有在尽最大可能向债务人追偿未果的情况下,才能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即经起诉至法院审判且经强制执行依然未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才能在约定期间或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但下列情况除外: (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其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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