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报销医药费都要的手续:如果是第三方造成的,工伤保险不报销,由肇事方支付。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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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提交报告因为公司为我们缴纳了工伤保险,所以是需要先提交报告的。而且要注意好事故发生15日之内提出工商报告,要到当地的劳动局申请。第二步,工伤认定具体出现的事故是否为工伤,也同样是需要进行确认的。如果不符合工伤的情况,那么就不能走工伤保险。第三步,工伤鉴定认定是工伤之后,也需要有一个工伤鉴定的工作,确定医疗终结之后,评定伤残的情况。其实就是鉴定劳动能力和致残的情况,不过也有一些地区只是评定致残等级。第四步,赔偿以上几个工伤保险赔偿流程都走完,就需要根据鉴定标准计算赔偿的数额,单位只要是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就可以协商赔偿的相应事宜。
工伤医药费报销流程是先进行工伤认定。在职工发生工伤之后,首先应该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在工伤认定完以后,其需要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的结论、医疗费用的明细清单等由所在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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