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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中途死亡了怎么办

2023-02-28 07: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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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28 回复

专业分析:

社保个人账户的钱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但是需要了解: 1、合法继承多少养老保险金只能继承个人帐户部分,单位缴纳的不能继承;注:一般个人缴纳的是缴费基数的8%,单位缴纳的是缴费基数的20-25%, 2、办理时参保单位应提供死亡证明先带相关资料到社保局办理退保,具体的流程建议可以到投保当地社保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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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家人可以去参保的社保局提取个人帐户缴纳的全部金额和利息,以及领取一性怃恤金、丧葬费补助。养老保险参保人在享受保险前身亡的,属于自己个人缴纳的部分全部退回,并计算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单位缴纳的部分则不予退回,作为社会统筹资金了。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参保人员在缴纳社保的中途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社保缴满15年之后,死后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都可以依法继承,会把个人账户累计余额一次性支付给配偶、子女等合法继承人。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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