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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学条件(小学、初中): (1)桃城区户籍 1、2020年入学的,户籍迁入时间为入学前1年以上; 2、2021年入学的,户籍迁入时间为入学前2年以上; 3、2022年及以后入学的,户籍迁入时间为入学前3年以上; (2)非桃城区户籍(桃城、高新、滨湖三区以外) 1、夫妻双方持有中心城区两年以上的合法劳务合同和养老保险,或单方营业执照; 2、1年以上的居住证,且在居住证地址实际居住1年以上; (3)残疾适龄儿童 (4)军人子女 (5)持“A卡”子女 二、招生录取 录取原则:“一房一位”、“两个一致”、“三个优先”,分批录取。 三、转学(转入) 根据就近入学原则自行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平均班额不足55人的年级可以接收学生转入,平均班额超过55人(含)的年级不再接收学生转入。 四、学校分流 学校布局调整,需要向新建学校和生源不足学校分流的,按在校学生家庭实际住址和学校调整后的片区,于每学期开学前,从原学校一次性成建制分流到指定的新学校。按家庭住址仍不能满足分流需求的,则重点分流属流动入学的无房户学生,先分流无租赁证的,再分流有租赁证但租住时间相对较短的。 学生及其家长不同意分流的,则视为择校,公办学校不予安排学位。
目前我国采取的是就近入学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另外每个地区的入学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办法可以咨询当地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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