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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上学户口新规定

2022-05-10 1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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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10 回复

专业分析:

适龄儿童、少年因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地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居住登记证明和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明等材料,向居住地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学。本市适龄儿童、少年在非户籍所在地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告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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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学条件(小学、初中): (1)桃城区户籍 1、2020年入学的,户籍迁入时间为入学前1年以上; 2、2021年入学的,户籍迁入时间为入学前2年以上; 3、2022年及以后入学的,户籍迁入时间为入学前3年以上; (2)非桃城区户籍(桃城、高新、滨湖三区以外) 1、夫妻双方持有中心城区两年以上的合法劳务合同和养老保险,或单方营业执照; 2、1年以上的居住证,且在居住证地址实际居住1年以上; (3)残疾适龄儿童 (4)军人子女 (5)持“A卡”子女 二、招生录取 录取原则:“一房一位”、“两个一致”、“三个优先”,分批录取。 三、转学(转入) 根据就近入学原则自行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平均班额不足55人的年级可以接收学生转入,平均班额超过55人(含)的年级不再接收学生转入。 四、学校分流 学校布局调整,需要向新建学校和生源不足学校分流的,按在校学生家庭实际住址和学校调整后的片区,于每学期开学前,从原学校一次性成建制分流到指定的新学校。按家庭住址仍不能满足分流需求的,则重点分流属流动入学的无房户学生,先分流无租赁证的,再分流有租赁证但租住时间相对较短的。 学生及其家长不同意分流的,则视为择校,公办学校不予安排学位。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目前我国采取的是就近入学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另外每个地区的入学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办法可以咨询当地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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