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针对国有公司的人员挪用资金罪会怎么判,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挪用公司资金罪判刑如下:企业挪用资金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一般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