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您说的,应该是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房子应拆迁。根据《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44条规定,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是指公路两侧边沟外缘(高速公路隔离栅栏)向外一定距离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范围。建筑控制区的具体范围: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其中高速公路不少于三十米、互通立交和特大型桥梁不少于五十米;公路弯道内侧及平交道口附近的建筑控制区还须依照国家规定满足行车视距或者改作立体交*的需要。新建、改建的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自公路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公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前款规定划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在划定的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外缘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标桩、界桩。
针对浙江高速公路两侧边沟内的房屋应拆迁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屋离高速公路边缘30米必须拆迁。高速公路与房屋距离距离30米以内属于拆迁。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