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怎么交付货物,怎么确定货物的交付地点:仍能确定交付点适用规则:买卖合同标物需要运输论运输及运输工具卖安排买受安排卖交付义务标物交付给第承运即使批货物需要经两承运才能运买情况卖需货物交给第承运即认卖已履行交付义务卖交付点应标物交付给第承运点二、标物需要运输即合同没涉及运输事宜卖买受订立合同知道标物某点卖应该点交付标物双事知道标物某点般情况较见:买卖合同标物特定物;标物某批特定存货提取货物例指定存放某麦仓库提取若干吨麦作交付货物;标物尚待加工产或者制造未经特定化货物买卖定货某某家工厂加工制造三、属于两种情况其情况卖义务其订立合同营业标物交付买受处置卖应采取切必要行让买受能够取标物做交付前准备工作标物适包装刷必要标志并向买受发通知让其提货
针对买卖合同中怎么交收货物,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拒收货物。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的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百二十九条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可以拒收货物。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出卖人少交标的物构成根本违约时买受人也才可以拒收货物,少交标的物不影响买受人实现合同目的时,买受人在收取标的物后可以通过要求出卖人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种情况下不能拒收货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