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时没有给对方分过财产的夫妻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婚前财产属个人所有,不能将其平分。 2、一方的赔款或补偿。比如军人的退伍费、职员重大事故医疗费、工伤补偿费以及个人保险等均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被平分。 3、个人生活物品。个人生活物品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平分。 4.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有: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离婚财产分割应当注意: 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以下因素: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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