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2007年12月7日中国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从此,职工带薪年休假就有了法律保障。带薪休假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上的一个热点问题。虽然仅仅是草案征求意见稿,但多数被采访者除了盼望带薪年休假尽快出台外,最关心的就是休假期间带薪休假的待遇了。一位网友说,自己工作的岗位基本工资很低,1个月的收入全靠奖金、销售收入来维持,如果按基本工资计算休假期间的薪金,他只有放弃年休假。按照征求意见稿条款的规定,带薪年休假的“薪”应该解释为与上班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也就是说,员工上班拿多少钱,享受哪些福利待遇,带薪年休假时也就应该享受那些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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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禁止随意终止的情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其他。
竞业禁止义务如下: 1、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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