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我们家有一套房产,产权人是我父亲,我父亲于2004年去世,房产一直未过户,户口本上是我母亲和我侄女的名字,我们姐弟三人的名字均不在户口上,现在我弟弟(我侄女的父亲)想借我母亲的名义将此房出售。请问:一、在我和我妹妹不同意或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子是否可以卖出去?二、在我和我妹妹不同意或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过户,是否合法有效?三、假如我俩同意此房屋出售,我或我妹妹有没有优先购买权?四、如此房作为遗产,该怎样分割?房师傅:1、该房产无论是否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你父亲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你们兄妹以及母亲均有继承权。因此,在你和妹妹不知情的情况下,该房产应当无法办理过户;2、如前所述,在你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无法办理过户,因此不存在是否有效的问题。3、对于优先购买问题,在房屋出售之前可以由自家人协商确定。4、对于房产的遗产继承,需要确定该房产是否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这影响到继承份额。若该房产是在你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且二位老人对于财产问题没有约定,则该房产为二老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后,该房产的二分之一作为遗产进行划分。你父亲若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你们兄妹三人和母亲平均分配该房产的二分之一,你将占有12.5%。若该房产系你父亲婚前所购或你父母约定为你父亲个人所有,则该整个房产为你父亲的遗产,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你们兄妹和母亲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来划分房产,你可得25%房师傅:提前还贷后,可申请提取您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应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市公积金中心或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凭证原件。申请提取时请将以上材料及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由单位经办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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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世父母的房子女儿有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继承权男女平等。换言之,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或者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是享有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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