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和户口相关的问题,具体入戏: 1、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卖方如果有户口在该房屋的话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出".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将该房屋所属户口(包括空挂户口)迁出,应该构成违约,法院会予支持。但因为卖方不知有前任业主的亲戚的户口在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有意为之,所以违约责任要轻些。 2、根据公安部《实有人口管理条例》规定:现行房产一户只能迁移一户户口,目前该房屋的产权人可以申请把落在该房屋的其它人户口迁移走。 3、户口请求诉讼是公民的权利,法院应该受理。 4、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户口的约定是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买卖合同可以双方商定执行。
针对4年前买的房产,现在说城市户口不给办房产证,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啊?,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首先应该考虑协商解决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让相关的部门协调,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基层司法机关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都可以帮助进行调解。通过申请仲裁解决租房纠纷。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租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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