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针对两套房子房产证上都是父亲的名字,这两套房子都是父母的共同财产,那么父亲有权把两套房子都留给其中一个儿子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可以的。你属于法定继承、不在限购的。父亲或母亲的遗产房,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与继承人自己有否房产没有关系)。
父亲有一套房儿子买房算首套 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买房人年满18周岁; 2、在部分城市规定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 3、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 4、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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