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的,即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针对当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上写明房子归女方所有,但是房号和产权写错了,但是需要先修改离婚协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协议书不同于普通的合同,它具有强烈的人身性,夫妻双方在发生争议后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可以成立的,但一份协议或者说一份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两件事情,只要符合形式要求,协议都可以成立,但未必是合法有效的。首先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婚姻登记处登记后方可生效。如果双方只是签了协议,没有离婚的,协议书成立但是不生效。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处分别人的财产。如果你不确定你所签的离婚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是否对自己有利,可以就相关问题咨询专业离婚律师,这样即可以保障您的利益,也可以避免之后产生纠纷。
1.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由于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对房产进行划分,房产所有权归子女所有。即使房子未过户给孩子,夫妻一方也不能将房屋出售。2.如果夫妻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把房子过户给孩子的,另一方可以去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一方履行协议中规定的相应义务。3.但是,如果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实际并未办理离婚的,该协议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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