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赠与条件如下:北京地区办理赠与,不需要办理赠与公证名双方直接到房管,办理赠与过户就可以,要求,接受赠与一方,有在北京购房资格,才可以办理。 赠与流程如下:第一步,审核受赠人是否有购房资质;第二步,评估要赠与的房子;第三步,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做房屋赠与公证;第四步,拿着公证书到地税交税;第五步,交完税后建委换新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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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条件是:首先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然后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最后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一、赠与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并且是在办理赠与手续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不存在意识不清醒,未成年人被胁迫等情形。第二、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房产纠纷。第三、是赠与人和受托人均属自愿签订书面的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手续。第四、在签订赠与合同后,要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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