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破产清算财产的分配是什么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分公司破产清算,建议债权人先申报债权,如果分公司的剩余财产不足以清偿该债务,建议债权人向组建该分公司的总公司主张债权,要求其为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总公司拒绝的,可以直接起诉总公司。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