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持规定的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有关山东生育险报销流程的内容 山东生育险报销流程是怎样 一、符合《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条、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职工,持下列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二)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 (三)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四)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委托代领的,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一)对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二)对材料齐全,属于经办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核发其生育保险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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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报销生育保险的具体流程:准备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生育证明等资料;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1、先去备案。于女方怀孕后,带女方的《就业创业证》(需处于未就业状态)、双方有效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再开《计生证明》。带女方计生相关资料、双方有效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到男方本市居住地所属镇区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开具《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申领人计划生育证明》。 3、待遇报销。带出院记录(如门诊就医的提供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收费收据、《计生证明》、《中山市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双方有效的身份证、结婚证及女方有效的银行账户(均为原件和复印件)等在社保经办部门申请报销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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