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强险未缴纳导致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超速导致的交通事故的责任可以按下列标准划分: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则这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各自对各自的损失程度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