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处罚的权限是怎样规定的 (1)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的,由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作出处罚。 (2)对当事人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含)罚款的,适用简易程序,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3)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罚款,吊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适用一般程序,由县以上(含)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4)对当事人处以吊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以下的,由县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5)对当事人处以吊扣机动车驾驶证6各月以上(含)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地、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有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有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没有当场处罚的,可以由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
针对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处罚具体怎样的权限,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公安机关或者是公安部门进行执行,治安管理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等四种,同时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徇私的处理办法: 1、当事人可以向警察的上属领导或同级政府进行投诉处理; 2、当事人也可以就警察的徇私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处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