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作为雇主的老板应当对您在工作中遭受的损害负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所以,在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同时,您还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建议与雇主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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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上受伤老板应该赔偿。理由如下: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如果是劳动关系,则属于工伤事故,需按流程申报工伤赔偿。
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由受伤前月工资标准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最长期限不超过24个月;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平均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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