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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一般不承担债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应当在未履行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信大家都有过借钱的经验,但是当借款人意外生亡,是不是真的像我们普通大众所理解的那样,父债子还呢。还是说,如果人死了,是不是就不用还了呢?假如朋友向你借了20万元,但是突发意外走了,但是他的遗产却只有10万元,那他的家人是否要帮他还剩下的10万呢?其实,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首先,通常公民所欠的债务,并不因公民的死亡而消失,一般要由死者的财产继承人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财产继承应该是全面的继承,既继承财产,也继承财产方面的义务,也就是说应当负责代替死者偿还债务。至于交纳或偿还债务的数量,按照继承法规定,以遗产的实际数量为限,也就是说,超出遗产的部分,继承人不负责偿还,这和以前的父债子偿是不一样的。继承人如果是两人或多人,则根据各人继承财产的多少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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