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停产,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针对说拿最低基本工资。说是2018年9月出版的最新劳动法规定只发54O元钱,我想问一下有这个规定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即工资的法定最低限额。 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项目: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规定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职工新得的非经常性奖金。我国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应当适时调整,但每年最多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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