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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首先要由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再进行开庭审理。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进行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如果离婚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收集双方感情已破裂的证据,然后法院起诉离婚。法律规定如果双方确实已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双方离婚。如果在法院判决不离婚后一年,双方一直分居的,若再次起诉离婚诉讼,会准予离婚。如果不能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那么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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