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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按重婚罪论处;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 如果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但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从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稳定程度等综合考虑,有时也会依法认定其构成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 1、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 2、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主要表现形式。
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是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实施的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即不当为而为之。作为是人的身体的积极动作。如果行为人违反刑法禁止性规范,即违反不当为的义务而实施某种行为的,就成为危害行为中的作为。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且可能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当为而不为。构成刑法中的不作为,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 (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 (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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