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被刑拘后开庭。需要通知家属。 《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各伤情下的赔偿项目如下: (一)丶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丶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丶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丶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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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死刑的情形主要为第一数量达到死刑标准,这是前提;第二系主犯、累犯、再犯等或者拒不认罪等没有从轻处罚情节。毒品犯罪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毒品再犯、累犯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该情形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很大一部分都是毒品再犯、累犯。毒品犯罪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多次或向多人贩毒、惯犯或主犯等情节的。该情形也比较常见,主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毒品犯罪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且没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这点要引起注意,针对的主要是拒不认罪悔罪的被告人。
每个法院的法官手上有许多不同的案件,因此开庭时间的安排也是不一样的,一般交通事故的案件会安排在立案后40天左右开庭。人民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的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将时间延长的,经受理法院的院长批准,可以再延长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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