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评估手续①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②办理程序 1.业务接洽 2.对委托项目进行初步了解 3.确定评估目的 4.签订评估委托书 5.预收评估费 6.提供相关资料 7.现场勘查核实 8.资产初步评定估算 9.双方交流意见 10评估报告定稿 11.出具评估报告 12.付清评估费余额 13.提交评估报告③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非国有资产除外); 3、当地建筑工程概(预)算定额; 4、当地建筑工程取费标准; 5、房屋建筑、构筑物资产评估明细表表; 6、部分房屋建筑物工程预决算资料; 7、房屋产权证书或有关房屋产权证明资料; 8、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9、建筑物总平面图; 10、土地使用权证书; 11、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立项文件; 12、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3、当地政府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4、房屋建筑物抵押状况; 15、其他与建筑物评估有关的资料。④办理时限根据业务复杂程度,最终以业务约定书为准。⑤申报条件需进行资产评估的企业或个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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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成本法: 成本积算法,即对取得土地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剔除不正常因素影响的价值,对于正常成本费用累积后取一定的资本利息和合理的投资利润,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该方法常用于对正常程序取得的土地的评估。 ②重置成本法: 它是对现有的房屋按照正常市场标准下的重新建造房屋所需成本的测算,然后考虑资金的利息并计取一定的开发(或建设利润)得出完全重置成本价,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范确定房屋成新率,二者相乘后得出房屋的评估价值的方法。 ③市场比较法: 挑取市场上相同用途、其他条件相似的房地产价格案例(已成交的或评估过的)与待估房地产的各项条件相比较,通过准确的指数对比调整,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的方法。 ④剩余法: 房地产总价知道或者可以测算出来时,因为房地产总价=土地使用权价值+房产价值,因此测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或房产价值,用总价值扣除它后即可得出房产价值或土地使用权价值。这种方法常用于房屋或土地的单项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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