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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孩子的探视权

2019-09-04 22: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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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奇斌律师

2019-09-04 回复

专业分析:

双方对探视权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一方拒绝不让探视或探视对孩子不利,双方均可向法院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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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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