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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粮食在公路上晒,一个人晚上下班骑车撞到粮食,摔伤了,听说腿有点劈了,现在让赔钱(当时下了点雨

2019-03-22 18: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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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华丽律师

2019-03-22 回复

专业分析: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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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粮食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各地粮食局,有些地方因行政机构调整没有粮食局,其职能有可能在各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地不一样,但省级都有粮食局。不少地区名义是发改委代管,其实,还是各级人民政府主管。目前我国县级粮食局的机构性质比较复杂,有的地方是行政机关,有的地方是事业单位。在还是行政机关的县级粮食局中,有些人的身份是公务员,有些人的身份是事业单位职员。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找公安交警处理。公路晒粮食这类行为目前已经属于违法行为,非法占用了公共交通道路。按照当前的规定,公路上是不允许晾晒粮食的,占用公路,因为那极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在道路上打场、晒粮、放牧、堆肥和倾倒废物。若违反此规定造成交通事故的,将依法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对于由占用者非法占用道路活动引起的交通事故致通行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非法占用者应当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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