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结婚证,男女双方申请人应该亲自去其中一方户籍所在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出示各自户口本,身份证。双方还要写出签字声明,声明男女双方无配偶,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3、如果男女双方符合《婚姻登记条例》各项规定,并且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婚姻登记处无过错。如果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写了年龄不够,婚姻登记处进行婚姻登记,婚姻登记处有过错。可以申请撤销结婚登记。必要时,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取消婚姻登记。4、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针对办理结婚证上的名字和身份证不一样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 2、当事人如果因为姓名变更,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婚姻登记机关应按照补发结婚证的程序,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应当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
1.需持居民户口簿到所在辖区的派出所添加一个曾用名,也就是结婚证上所登记的名字。2.夫妻持增加曾用名后的居民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及3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补领手续。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