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201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的醉驾案件进行调研,并酝酿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如果有逃逸致人死亡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针对醉驾入刑新规定是不是危险驾驶罪,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从主观方面来讲,危险驾驶罪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从行为条件上来说,危险驾驶罪是典型的行为犯,只需要实施了危险驾驶的行为,就会受到处罚,即属于行为犯的犯罪类型。从危害结果来说,危险驾驶罪是情节犯,只要有醉驾或追逐竞驶的行为且情节恶劣即可,不要求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
醉酒危险驾驶罪入刑标准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醉酒驾驶;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同时构成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