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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被别人抵押了我该怎么办

2022-10-21 15: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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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21 回复

专业分析:

1,房子抵押,应该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不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 抵押登记的作用主要是防止他把房子卖了。 2,抵押给你,不等于不还钱,你就可以取得房子的所有权。抵押权,取得的是该房子的优先受偿权。即,他还不了钱,你可以行使抵押权,房子卖了,优先受偿。 比如欠你100万,房子卖150万,多出的50万还是他的,你只能得到欠你的100万。 要是欠你100万,房子买了50万,那么着50万还给你,他还欠你50万。 3,流押是无效的,即,抵押个物给你,不还钱,物就归你,这样的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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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房屋抵押给私人的,主债务消灭后,抵押人可以等债务消灭的证明申请解除房屋抵押登记。对抵押合同办理登记是有利于债权人的,一是可以通过登记部门对抵押物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二是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复抵押;三是还可以取到证明作用。因而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签订日与生效日的关系。以往合同签订日就是合同生效日,但抵押合同则不然,法律规定抵押合同登记日为生效日,因此,签订合同时,要考虑合同签订后还有一个登记过程,合同上提供贷款日期,一定不能早于合同登记之日,否则就会出现贷款之日早于合同生效之日的笑话。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1、登记审核岗审查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提交的《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符合规定的,受理抵押登记申请,收存相关资料,向现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 2、牌证管理岗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交还抵押人。 3、档案管理岗复核、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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