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婚前房产婚后加名配偶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婚前房屋婚后加配偶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名字,可视为重新约定婚前财产所有权,视为共同财产。产权登记中有另一方的名称,另一方财产有产权份额。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开始,没有协议,需综合考虑各方对房地产贡献等因素。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婚前买房,婚后将另一方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的行为,已经产生了物权变更的效力,房屋产权由出资人个人所有变成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这种情况应视为出资人将自己所有的房屋部分产权赠与给自己的配偶。 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情况房屋虽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平均分配,这要结合夫妻结婚时间、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综合考虑,比如夫妻结婚时间很短就离婚,婚后夫妻一人将其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离婚时如果平均分配,显然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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