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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亡的遗嘱可以写妻子和儿子一起吗?

2023-09-03 16: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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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9-03 回复

专业分析:

丈夫去世以后,妻子和儿女在继承遗产的时候,首先,应当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定为遗产,而应分割成属于妻子所有部分和属于丈夫所有部分。然后,将属于丈夫所有部分列为遗产范围,由妻子和儿女协商分配。分配的时候,当然要按继承顺序,应当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扶养、赡养义务的情况和继承人中有无未成年人、生活上有无困难,是否需要赡养等,酌情作出适当安排。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但是,被继承人死后所立的嗣子,没有共同生活,在经济上没有任何往来,未尽过赡养义务,也未形成收养关系,无权继承遗产。关于死者的债务,在原则上子女可以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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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丈夫因公死亡,妻子半年以后可以领到抚恤金1.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 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 (2)、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 (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不过,丈夫死亡,妻子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之后,是依靠本身收入为生活来源的人员,失去供养条件,不能在继续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丈夫死后妻子不可以独立继承房屋。但妻子可以继承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然后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丈夫的遗产。(妻子、子女、父母)。2.母亲不可以收回其房屋,她只能继承遗产属于自己的一部分。3.如果收回房屋给自己的女儿,则违反了(继承法)妻子可以通过法院请求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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