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婚外情是否可以去法院起诉?,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受理后经调解无效,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起诉离婚应当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1、起诉离婚,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3、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可以到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原告应当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副本和相关证据。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