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借款有什么风险呢?借款到期后,出借人要及时催要借款,但在很多情况下,借款人都无法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一次性归还借款,在这过程中出借人可能会多次催要,远远超过两年的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为普通时效,即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之日(指借条上写明的归还日期,或者前一次催要之日)开始计算,超过两年的,即丧失了胜诉权,债权便不会得到法律上的保护。出借人通常是以口头或电话方式催要,一般都不会注意保留曾催要使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这样在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时,往往会因为借款已经超过诉讼而得不到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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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借钱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借钱人态度强硬耍赖,不配合积极偿还欠款,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法院判决后借钱人有钱但拒不归还的,可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没有借条的,可以报警,但是报警没有用。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报警不会予以处理。这种情况下,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没有保证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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