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走保险的程序如下: 1.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 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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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的程序如下:1.向保险公司报案。2.损失确认。具体内容包括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3.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4.领取赔偿。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领取赔款,携带身份证,领取赔款。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达不成共识,由被害方持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起草诉状去法院立案,追求依法赔偿。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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