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工地受伤了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关于实践中务工人员在企业租赁、承包,工程转包、分包等情况下工作,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企业的租赁方和承租方、发包方和承包方、建筑工程的转包分包方和承揽方往往互相推诿,以自己不属于受伤职工的用人单位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实际上,实行租赁、承包的企业发生工伤事故的,如果承租方或承包方无用工主体资格,应以出租方或发包方为用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将建设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造成务工人员因工伤亡的,应以该建筑施工企业为用人单位。实际上就是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因此,在工地如果因工受伤的话是属于工伤的,可以去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实行租赁、承包的企业发生工伤事故的,如果承租方或承包方无用工主体资格,应以出租方或发包方为用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将建设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造成务工人员因工伤亡的,应以该建筑施工企业为用人单位。实际上就是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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